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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839章 严刑峻法

周四,上午。

证监会分会场,会议进行中。

此时,姚远正在公开阐述自己针对金融市场的三个提案。

“我认为之前对证券欺诈发行的处罚力度太轻,仅按募集资金的5%进行处罚,根本起不到遏制欺诈发行、以儆效尤的目的”

“在我看来,应该将处罚上限提高至募集资金的三到五倍,比如一家上市公司募资十个亿,如果查出欺诈发行,那就罚他个三五十亿”

“一次性罚他个倾家荡产,并要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,让他把牢底坐穿,这种情况下,我看谁还敢欺诈发行?”

“只有这样,才能有效遏止证券欺诈发行的歪风邪气,切实保护所有投资者的利益、尤其是保护广大散户股民的利益,……”

听到这里,分会场几乎所有人都暗自倒吸一口凉气,心惊不已。

其中一些心里有鬼的家伙,比如上市公司老总、身处证券发行环节的某些人,更是如坐针毡般。

由于还没进入讨论环节,他们就算想反驳,这会也捞不到发言机会。

再看姚远,依旧在侃侃而谈。

“除了证券发行环节,针对证券成功发行上市、进入股市流通后各个环节的违法犯罪,也要加强处罚力度”

“比如信披违规问题,这几年在股市上屡见不鲜,比比皆是,处罚力度却很低,起不到应有的警示作用”

“针对信披违规问题,我认为应该把刑期上限由三年提高到十年,必须重拳打击信披违规问题,让相关责任人把牢底坐穿”

“还有一直受广大股民诟病的罚酒三杯,也要做出调整,以前执行的罚款上限为60万,已不符合这个时代的市场情况了”

“既然跟不上时代了,咱们就要做出相应改革,我认为可以将信披违规的罚款上限从60万提高至三到五千万,要罚的相关责任人肝颤”

“再说说造假上市的索赔问题,现在的股民索赔程序太复杂,必须进行简化,不能人为给股民索赔制造门槛,……”

听着姚远铿锵有力的阐述、看着手里提案报告上的那一条条建议,现场很多人都感觉身体有点发凉。

提案报告上的那一条条建议,就像一支支利箭,直指A股市场存在已久的诸多弊病,无情且犀利。

在这些弊病的后面,是很多既得利益群体。

会场内所有人都明白,这些问题的确应该解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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